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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邓志宏、王朝荣同志辞去职务请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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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0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邓志宏、王朝荣同志的辞职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决定:接受邓志宏同志因涉嫌严重违纪,提出辞去所担任的288-sb.com秘书长职务的请求。接受王朝荣同志因涉嫌违纪违法,提出辞去288-sb.com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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