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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全省范围内首家出台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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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式 刘红中 陈悦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和“六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的重点工作部署,是推进法治中国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实现社会依法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
  在全市上下紧锣密鼓狠抓“六五”普法总结工作之际,于2015年7月15日印发了《六盘水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意见》,力争在2015年12月之前全市范围内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出台,必将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对全面提高全市行政企事业单位依法行政水平,促进依法治市进程、构建和谐平安凉都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2014年市委市政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把“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作为2014年改革重点专题之一,由市委改革办下发了《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专题(第二批)>的通知》,成立了专题改革工作组,并明确市司法局为专题改革工作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党委群策群力,从去年至今年上半年,通过多次下基层走访、召开各个层次座谈会议、在全市范围内认真组织调研分析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制了《六盘水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意见》,报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六盘水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意见》,从“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性、工作目标、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范围、法律顾问的资质条件、法律顾问费用及标准、法律顾问聘任及解除、法律顾问职责、权利、义务及责任承担”等方面,提出了在“各级人民政府及具有行政执法权(或管理权)的政府职能部门,各相关人民团体、经济开发区、企事业单位(含省驻市企事业单位),新社会组织和新经济组织”中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
  针对法律顾问的聘请,明确由双方就人员、期限、报酬及服务内容、权利义务、合同解除、违约责任等进行协商约定清楚后,由聘请单位发聘任通知并聘任书;针对法律顾问费用,提出了“应当实行政府购买制,财政拔款的单位应当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未纳入财政拔款的单位,应纳入本单位普法专项经费预算。”的意见。通过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有效提高全市行政企事业单位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法治六盘水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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